关于职工医保门诊定点医院变更办理的通知
发文时间:2015-11-12
接省医保中心通知,2015年职工门诊定点变更工作现已开始,请需要办理变更的老师于11月17 日前将社保卡、定点变更申请交新校区校医院医保科。
门诊定点医院:河北省人民医院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、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、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、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、河北省中医院、河北省老年病医院、河北省直机关第一门诊部、河北省直机关第二门诊部、河北省儿童医院、河北省胸科医院、石家庄市人民医院、河北以岭医院、白求恩国院和平医院。
特此通知